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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 六处相应2.5

第五 弃舍品

第一 所摄取(一)

‘诸比丘!于此等六触处,不制、不护、不防、不摄时,则为招致苦恼者。以何者为六耶?

诸比丘!于眼之触处,不制、不护、不防、不摄时,则为招致苦恼。于耳之触处……鼻之触处……舌之触处……身之触处:

诸比丘!于意之触处,不制、不护、不防、不摄时,则为招致苦恼。

诸比丘!于此等之六触处,不制、不护、不防、不摄时,则为招致苦恼。

诸比丘!于此等之六触处,善制、善护、善防、善摄时,则为招致安乐。以何者为六耶?

诸比丘!于眼之触处,善制、善护、善防、善摄时,则为招致安乐。于耳之触处……鼻之触处……舌之触处……身之触处……

诸比丘!于意之触处,善制、善护、善防、善摄时,则为招致安乐。

诸比丘!于此等之六触处,善制、善护、善防、善摄时,则为招致安乐。’

世尊宣说于此……师更作此语曰:

  1. (一)‘诸比丘!于触处有六种,无摄护于此者,则逢苦;得其摄护者,则以信为友 ,无漏而住。
  2. (二)见可意之色,又见不可意之色,对可意之色应防染心之路;对不可意,以此非我所受,不得污于意。
  3. (三)于第二,闻可爱、不可爱之声,则不惑于可爱之声,更应慎于不怀嗔于不爱之声,此非我所受,不污于意。
  4. (四)可意之香,更又嗅不净、不快之香,则对不快者以防怒,对快者勿引欲念。
  5. (五)味甘美之味,其次,又味一时不味之味,于甘美之味莫恋着,对不味亦勿停迹于愤恚。
  6. (六)触于快触,亦不醉于快乐,触于苦者,亦不摇动。二种之触,对乐与苦,心处中性,无任何喜与怒。
  7. (七)迷想之人,有迷执、有想,往赴卑陋之轮回。依意所成五欲之家者,依舍却而出离。
  8. (八)如是,意若有修练六处者,则虽触此亦心不摇。诸比丘!克此等之贪嗔,始为到达生死彼岸之人。’
第二 所摄取(二)

时,尊者摩罗迦子,来诣世尊住处……

坐于一面之摩罗迦子,白世尊曰:‘大德!愿世尊为我简约说法,我闻世尊所说之法,当独自远离其他,不放逸,精进专心而住。’

‘于此摩罗迦子!汝年老朽,已达寿高年迈之老龄,年少比丘若请‘垂教简约之教诫,’则我对彼等,当以何相告耶?’

‘大德!我虽年老朽,已达寿高年迈之老龄,大德!仍请世尊简约说法,善逝!简约说示法。想当了知我世尊所说之意义,想当为我世尊所说之法嗣者。’

‘摩罗迦!汝于此作如何思惟?对此等未见、未曾见之眼所识之色,汝今亦未曾见、以后对此等亦未曾见,于此,汝有起欲念、染心、爱情否?’

‘大德!不然。’

‘对此等未闻、未曾闻之耳所识之声……鼻所识之香……舌所识之味……身所识之触……

此等未识、未曾识之意所识之法,汝今亦未曾识、以后亦未曾识此等,于此,汝有起欲念、染心、爱情否?’

‘大德!不然。’

‘摩罗迦子!又此,汝于法见闻感识,所见为如所见,所闻为如所闻,所感为如所感,所识为如所识。

摩罗迦子!汝于法见闻感识,见者即如所见,闻者即如所闻,感者即如所感,识者即如所识。是故,摩罗迦子!汝不为贪嗔痴所累,摩罗迦子!汝以不为贪嗔痴所累,汝不恋着于此见闻感识。因此,摩罗迦子!汝不在此世、不在来世、不在两界之中间,此为苦恼之灭尽。’

‘大德!我世尊简约所说之意义,已精细识知。

  1. (一)怀爱相于胸者,见色则失正念,感而执着于心,又对此存念恋慕。由色生其种种痛苦、贪欲,害心增加,彼心受恼苦。如是积苦,称为远离涅盘。
  2. (二)怀爱相于胸者,闻声则失正念,感而执着于心,又对此存念恋慕。由声生其种种痛苦、贪欲,害心增加,彼心受恼苦。如是积苦,称为远离涅盘。
  3. (三)怀爱相于胸者,嗅香则失正念……
  4. (四)怀爱相于胸者,味味则失正念……
  5. (五)怀爱相于胸者,触触则失正念……
  6. (六)怀爱相于胸者,知法则失正念……
  7. (七)彼于色不为所染,见色而护念,感色而无执心,又对此不存念恋着。恰如见色,如行出世间之受者,彼之苦消灭而无积。彼如是以罹戴C行,如是于苦无积,称为近于涅盘。
  8. (八)彼于声不为所染,闻声而护念……
  9. (九)彼于香不为所染,嗅香而护念……
  10. (一〇 )彼于味不为所染,味味而护念之……
  11. (一一)彼于触不为所染,触触而护念之……
  12. (一二)彼于法不为所染,识法而护念之……

大德!我世尊所简约说示之意义,于是已精细了知。’

‘善哉,善哉!摩罗迦子!汝摩罗迦子对余简约所说之意,已精细了知是为甚善。

  1. (一)怀爱相于胸者,见色而失正念,执着心而感色,又对此存念恋慕。由色生种种痛苦、贪欲、害心增加、彼心受恼苦,如是积苦、称为远离涅盘。……乃至……
  2. (※二)彼于法不染,识法则护念,无执心以感法,又对此不存恋着。恰如识法,行出世间之受,彼之苦消灭无积。如是彼以正念而游行,如是无积苦,称为近于涅盘。

罗迦子!对余此简约所说之意义,应如是精细而见。’

时,尊者摩罗迦子欢受、随喜世尊之所说,即从座起,礼拜世尊,行右绕礼离去。

时,尊者摩罗迦子独自一人,远离其他者,不放逸,精进专心而住。不久,良家之子等,为此能由在家而出家得度,对无上梵行之终末(罗汉果),于现法实现、自证知,于此逮得而住。证知:生已尽、梵行已成、应作已作、不为如是再生。

尊者摩罗迦子,成为阿罗汉之一。

第三 退

‘诸比丘!我为汝等说退法与不退法与六胜处。

诸比丘!如何为退法耶?

诸比丘!此处有比丘,以眼见色,邪恶不善,而有忆念志望,彼起系缚可缘之法。比丘若认是于此,不舍、不排、不坏、不使归无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退堕于我善法。此为世尊对此所说示之退[法]应如是知。

复次,诸比丘!比丘以耳闻声……以鼻嗅香……以舌味味,以身触触……以意识法,邪恶不善而有忆念志望,彼起系缚可缘之诸法。比丘若认是于此,不舍、不排、不坏、不使归于无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退堕于我善法。此乃世尊所说示之退[法],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退法者,当即如是。

诸比丘!如何为不退法耶?

诸比丘!此处有比丘,以眼见色,邪恶不善,而有忆念志望,彼起系缚可缘之诸法。比丘若不认是于此,则舍此、排、坏、使归于无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不由我善法退堕。此为世尊对此所说之不退[法]。应如是知。

复次,诸比丘!比丘以耳闻声……以鼻嗅香……以舌味味,以身触触……以意识法,邪恶不善,而有忆念志望,彼起系缚可缘之诸法。比丘若不认是于此,则舍此、排、坏、使归于无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不由我善法退堕,此乃世尊所说示之不退[法]。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不退法者,当即如是。

诸比丘!如何是六胜处耶?

诸比丘!此处有比丘,以眼见色,邪恶不善而有忆念志望,彼若不起系缚可缘之法,此比丘当知:‘此是最胜,此即是处,此乃世尊所说之胜与处。’应如是知。

复次,诸比丘!以耳闻声……以鼻嗅香……以舌味味,以身触触……以意识法,邪恶不善有忆念志望,彼若不起系缚可缘之法,则此比丘当知:‘于此是处、是胜,此乃世尊所说之胜处[法]。’应如是知之。

比丘等,此等称之为六胜处。’

第四 不放逸住者

舍卫城因缘……

‘诸比丘!我为汝等,说放逸住者与不放逸住者。且谛听。

诸比丘!如何为放逸住者耶?

诸比丘!不摄护眼而所住者,其心为眼所识之色境所污,彼心为所污无喜乐,若无喜乐则无欢悦,若无欢悦则无轻安,若无轻安则所住皆苦,有苦者之心不得定,心若不得定,则诸法不现,诸法若不现者,则称为放逸住者。

诸比丘!不摄护耳根……不摄护鼻根……不摄护舌根……不摄护身根……不摄护意根而住者,其心为意所识之法[境]所染污,心为染污者,彼无喜乐,无喜乐者即无欢悦,若无欢悦者即无轻安,若无轻安之住即苦,有苦者心不得定,心不得定则诸法不现前,诸法不现前者,则称为住放逸者。

诸比丘!放逸者为如是。

诸比丘!如何为不放逸者耶?

诸比丘!摄护眼根而住者其心,不为眼所识之色境所污,彼心不污生喜乐,于有喜乐者,生欢悦,于心欢悦者,则身有轻安,于身有轻安者,则住安乐,安乐者之心得定,心得定者,则诸法现前,诸法现前则称为不放逸住者。

诸比丘!摄护耳根……摄护鼻根……摄护舌根……摄护身根……摄护意根而住者,其心不为意所识之法境所污,彼心不污生喜乐,于有喜乐者,生欢悦,于心有欢悦者,则身有轻安,于身有轻安者,则住安乐,有安乐者之心,则得定,心得定者,则诸法现,诸法现前者,则称为不放逸住者。

诸比丘!如是为不放逸住者。’

第五 摄护

‘诸比丘!我为汝等说摄护与不摄护,且谛听。

诸比丘!如何为不摄护耶?

诸比丘!眼所识之色,快意、可爱、乐、喜爱,诱心染于欲念。比丘若悦赞于此,恋着于此而住者,诸比丘!此比丘则应自知:‘我由善法退堕,此乃世尊所说示之退[法]。’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耳所识之声……鼻所识之香……舌所识之味……身所识之触……意所识之法,快意、可爱、乐、喜爱,诱生欲念。比丘若悦赞于此,恋着于此而住者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知:‘我由善法退堕,此乃世尊所说示之退[法]。’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如是为不摄护。

诸比丘!如何为摄护耶?

诸比丘!眼所识之色,快意、可爱、乐、喜爱,诱生欲念。比丘若不悦不赞于此,不恋着于此而住者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知:‘我不由善法退堕,此世尊所说示之不退[法]。’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耳所识之声……鼻所识之香……舌所识之味……身所识之触……意所识之法快意、可爱、乐、喜爱,诱生欲念。若比丘不悦不赞于此,不恋着于此而住者,诸比丘!此比丘当自知:‘我不由善法退堕,此世尊所说示之不退[法]。’应如是知。

诸比丘!如是为摄护。’

第六 三昧

‘诸比丘!当增修于定(三昧)。诸比丘!心具定之比丘,可如实知事物。

如何如实知事物耶?

如实知‘眼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色为无常,’如实知‘眼识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眼触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凡缘此眼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无常。’

如实知‘耳是……鼻是……舌是……身是……意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法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意识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意触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凡缘此意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无常。’

诸比丘!当增修于定,心具定之比丘,可如实知事物。’

第七 独想

‘诸比丘!当致力于独想。诸比丘!独想之比丘,如实知事物。

如何而得如实知事物耶?

如实知‘眼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色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眼识是无常。’如实知‘眼触是无常,’如实知‘凡缘此眼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无常,’如实知‘耳是……鼻是……舌是……身是……意是……。’

诸比丘!当致力于独想。诸比丘!独想之比丘,如实知事物。’

第八 非汝等有(一)

‘诸比丘!凡非汝等之所有者,此应摒弃,摒弃于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
如何是非汝等之所有者?

诸比丘!眼非汝等之所有者,应摒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色非汝等之所有者,应摒弃此等,摒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眼识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眼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凡缘此眼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者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
耳非汝等之所有……鼻非汝等之所有……舌非汝等之所有……身非汝等之所有……意非汝等之所有……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法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意识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意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凡缘意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
诸比丘!凡于此逝多林所存之草薪枝叶,人人得将运去、燃烧,或随各自所好而处置,于汝等亦有:‘众人将我等运去、燃烧,或随各自所好,将我等处[置],有如是之心耶?’’

‘大德!不然。’

‘此何故耶?’

‘大德!此我等之我,亦非我所有。’

‘诸比丘!正是如此,眼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色非汝等之所有……眼识……眼触……凡缘意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’

第九 非汝等有(二)

[与前经之二~九全同,惟缺一〇~一六。

第十 优陀罗

‘诸比丘!罗摩子郁陀迦作如是之语:

    余实明智者    实一切胜者

    不为所掘取    余掘取苦根

然而,诸比丘!此罗摩子郁陀迦为不明智者,却云:‘余为明智者;’不为一切胜者,却云:‘余为一切胜者:’不掘取苦根,却云:‘余掘取苦根。’

于此诸比丘!应作如是言曰:

    余实明智者    余一切胜者

    不为所掘取    余掘取苦根

诸比丘!如何比丘是明智者耶?

诸比丘!比丘如实知六处之生起、灭没、甘味、患难、出离故。诸比丘!如是比丘是明智者。

诸比丘!如何之比丘是一切胜者耶? 诸比丘!比丘如实知六处之生起、灭没、甘味、患难、出离故。诸比丘!如是比丘是一切胜者。

诸比丘!如何之比丘是不掘取,而掘取苦根耶?

诸比丘!苦为此四大所属,父母所生,饭粥所积,无常、蚀坏、磨消、破损、溃灭之法,为此身之别名,诸比丘!苦根为此渴爱之别名。诸比丘!比丘之抛弃渴爱,断苦根,如无头之多罗树,为非生成者,为未来不生之法故,诸比丘!如是比丘不为所掘取,而掘取苦根。

诸比丘!罗摩子郁陀迦作如是语:

    余实明智者    实一切胜者

    不为所掘取    余掘取苦根 然而诸比丘!此罗摩子郁陀迦为不明智者,却云:‘余是明智者;’不为一切胜者,却云:‘余为一切胜者;’为未掘取苦根,却云:‘余掘取苦根。’

于此诸比丘等,当如是说:

    余实明智者    实一切胜者

    不为所掘取    余掘取苦根

弃舍品第五[终]

其摄颂:

    二所摄取退    放逸者摄护

    三昧与独想    非汝优陀罗。

六处相应第二 五十品.

此品之摄颂:

    无明与鹿网    病第四阐陀

    弃舍五十经    此二五十品。

第一百经 终